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慈溪“外包新政”点燃企业热情
· 浦江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 安吉举办“中国美丽乡村节”
·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进入国家核准程序
· 各界人士泪别电影大师
· 农民“大厨”展示精湛技艺
· 成效在实践中提升
· 谱写山水交响曲
· 老字号原址拆迁
需先听证
· 30分钟内能
检出三聚氰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10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老字号原址拆迁
需先听证

我省出台全国首个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地方性规定
  本报讯 (记者 袁艳) 日前,省经贸委、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保护和促进浙江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省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这是全国首个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地方性规定。

  目前,我省已有38家中华老字号。首批浙江老字号也正在认定中,并将在下月的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上亮相。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当前的经济转型期,我省出台保护和促进浙江老字号发展的25条意见,就是要发扬老字号的创业精神,推动老字号不断创新。

  《意见》从建立保护体系,优化老字号的发展环境;建立促进体系,推动老字号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老字号评价、传播,提升老字号社会知名度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意见》特别对加强老字号经营网点保护作出明确要求。在老字号门店较集中的地区,要划定保护范围,进行重点保护。旧城拆迁改造中要尽可能保留老字号原有风貌,涉及老字号原址的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涉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要市政工程,确需对老字号实施拆迁的,要尽可能安排回迁;无法回迁的,应按照有利于老字号经营和保持店铺原有风貌的原则就近安置。

  今后,我省将对国家级、省级老字号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特别是对老字号企业扩大经营服务规模、网点发展建设、技术改造、标准研制、新产品开发和人员培训等项目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还将加强老字号税收金融支持。各级财税部门将按政策规定,通过减免税收、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手段支持鼓励老字号创新发展。鼓励和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对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贷款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对老字号的创新发展给予担保方面的支持。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老字号原址拆迁
需先听证
2008-10-27 48256F32002924A6482574EB0024E2FC[A1-袁艳≈B1-李应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