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日前出台新规定,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无法实施罚款和抄告单位的,可让违法行为人临时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站岗”半小时。
据交管部门介绍,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且现场处罚难度较大,前不久,南京市公安交管局推出了交通违法抄告单位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一些违法行为人声称没有单位或没带钱,影响了交通安全教育效果。
为此,南京市交管部门推出 “义务协勤制”,在主城区范围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法实施罚款、抄告单位的,增加义务协勤的教育管理办法。每个交警大队设立一个流动巡回整治组,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交通处罚台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有条件的配备电视录像器材,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让其“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进行劝阻等交通管理。
据悉,截至8月11日,这一制度实施3天来已有245人担当义务协勤员,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