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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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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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体系是否科学
对执法者的评判考验“公众理性”
· “民生部门”成为焦点
“公述民评”开创社会化评议的先河
· 干部监督“动静结合”
引入“质询”让公众的评判更直接
· 民评结果完全公开
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 路桥“公述民评”背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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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民生部门”成为焦点
“公述民评”开创社会化评议的先河

  去年路桥首次启动的“公述民评”,针对的是全区20家单位132名中层干部。他们的背后,是像工商、财税、城管、计生、办事中心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部门”。

  因此,所挑选的都是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的重点科室。戴希翔毫无疑问地被选中,这位路桥国税分局税源管理四科的科长,每年要跟路桥东部蓬街镇、金清镇的1000多户企业、4000多个体经营户打交道,他所在的科室也成为了最受关注的岗位之一。

  包括戴希翔在内的132个人,被分成了四组,参加了去年12月的首次全区公开述职评议。而据了解,这项探索今年的力度将更大。

  “‘公述民评’将在全区铺开,涉及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的中层正职岗位。”路桥区纪委书记林金祥说,“包括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在内的10家单位的84名中层正职干部,由区里集中组织参加‘公述民评’,其余单位则自行组织。”

  公开述职的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效能服务、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四个方面,综合分值为100分。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特别是述廉内容要与述职内容并重,既要反映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又要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林金祥说,它必须翔实具体,“讲实例、举数据”,不能“空洞泛泛而谈”,或者“等同于工作总结”。

  据了解,去年有的述职干部的报告就曾被退回重写,或是修改。

  在具体打分的细则中,“规范”是被提及频率最高的词。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文明”,职责程序、审批时限是否“明确规范”,制度运转是否“规范有序”。行政服务的“阳光运行”,被提升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一个部门中层工作的好坏,一直以来都是内部管理考虑的问题。路桥区委书记马晓晖认为,用“公述民评”的形式,实际上开创了一种社会化评议的先例,旨在切实改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意识。

  “这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外部监督网络,把评议好坏的尺子交给群众。”马晓晖说,“实践证明,它相对客观地反映和评价了一个中层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有值得推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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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6 浙江日报000102008-06-26000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