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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浙江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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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火焰山”上垦出48亩耕地
  在临安海龙村,村民紧锁多年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了。自燃了20多年的临安市塔山石煤矿山不仅火灭了,而且通过废弃矿山复垦新增了48亩耕地,“火焰山”周围水体和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大为改观。

  据了解,该矿山石煤自燃始于1982年8月,当时自燃范围较小,很快便被扑灭,矿山恢复生产。但由于回采过量,造成塌陷与地表相通,导致石煤矿山再次自燃,形成著名的“火焰山”景象。由于石煤长期自燃、含硫量高等因素,有3个村民小组260多人受灾,近50亩水田无法耕种。

  该矿山石煤自燃治理工程是国土资源部确立的全国5个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之一。2002年1月,国土资源部下达了项目任务书,要求全面查清矿区石煤自燃的范围,扑灭自燃,并通过对矿区地表污染的治理,恢复矿区自然生态。治理工程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和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具体实施。

  通过3年多时间的治理,2006年6月,塔山石煤二期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火焰山”被彻底扑灭,矿区已退化的生态系统得了重建,解决了近150亩水田的灌溉用水,使矿区周边近5000余亩绿化林、经济林从此不再受含硫有毒气体的侵害。

  临安市国土部门并没有就此停步,彻底解决自燃问题并增加当地耕地面积,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将其列入土地整理计划并于2007年批准矿山复垦立项,复垦工程经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经过6个多月的实施,复垦面积48亩多,土地耕作层厚度达50厘米以上,既有效防止复燃又保障了耕种的土壤厚度。据了解,新增的48亩耕地已发包给海龙村老年协会种上了农作物,预计每年可增收5万余元。

  (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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