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4月22日,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定于5月开始,9月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等38个省级单位以及杭州市、宁波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出席浙江分会场会议。据悉,我省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将按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及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于近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