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以来,富阳市在不改变原有机构设置以及人员编制的基础上,设立了13个专委会。
按照制度的设计,专委会是在现有的政府架构之上虚设的协调执行机构。“它不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决策仍按法定程序进行,”富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龙说,“更多的作用是统筹协调”。
各个专委会分别由副书记或副市长担任主任,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组成部门包括各职能相关的局委办等。
富阳市委书记徐文光说,希望藉此建立起一种“大计划、大财政、大国土、大三农、大工业、大商贸、大规划、大建设、大交通、大环保、大社保、大监管”的格局。
“决策前统筹整合资源、协调部门力量;决策后检查督促和落实。”他表示,设置专委会就是要 “淡化部门概念,打破部门壁垒,探索部门间的一种协调配合机制”。
副市长陆献德说,例如一个部门在制定一个重大工程规划时,仅仅凭借本部门的力量编制方案,势必有局限,很可能会与环保、旅游、水利、地质等要求不符,甚至与其他专项规划产生冲突。
而以往这些问题通常要等到市政府召开论证会、审查会时才得以指出和解决。若在专委会层面事先做好综合调研,那么方案就能做到更加全面科学。
按照徐文光的解释,专委会对其组成部门具有全面协调权,这种协调权与政府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部门的领导各有侧重。前者是针对专项工作,后者则针对日常工作。
据了解,尽管是没有决策权的“虚设机构”,但是富阳的专委会有着自己的一套运行方式。按规定,每个专委会实行日报制、例会制、督查制,每一项工作都会以一周或一月为单位,排出进度表,并设有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