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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全国“两会”新闻·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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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维权,是我们的社会责任!”
——杭州市“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侧记

本报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高海伟
  为民工讨薪的路上有他们辛劳的汗水,为弱势群体打官司有他们正义的声音,在调解劳资矛盾中有他们的智慧。经过5个多月的推荐、评选和公示,杭州市总工会日前表彰了“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这些来自不同行业的法律工作者,用感人故事谱写了维权帮扶的和谐曲。

  心里装着困难职工

  65岁的褚金来是杭州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的首批志愿者,年龄最大,可精力最旺盛。两年多来,每周六他都坚持为困难职工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至今已参加咨询活动300多小时,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01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或使其依法得到赔偿200余万元。

  一次,一位包扎着一只眼睛的民工气冲冲找上门来,原来他叫王锦富,从陕西来杭打工,不料第一天上班就被石子击伤眼睛。由于没有劳动关系证明,施工单位不肯落实工伤待遇,一气之下,他跑到工地项目部乱砸了一通,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看着王锦富红肿的眼睛,褚金来坚定地说:“你放心,我一定帮你讨个说法。”他马上赶到工地找到负责人,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替小王的不妥行为道了歉。工地负责人最终被说动了,同意支付2.3万元工伤赔偿。满怀感激的王锦富想拿1000元给褚金来做报酬,却被婉言谢绝了。

  “和事佬”靠的是耐心

  为职工维权并不一定要与企业闹翻。不少职工法律工作者一直坚持依法维权和以情沟通相结合的做法,使得许多案件在耐心调解下,达成了双方满意的结局。

  建德市职工维权中心副主任李春根至今还记得那顿特殊的“和解饭”。一位民工在卸货时从车上意外摔下而不幸死亡,死者家属和雇主为赔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村里、镇里调解都没用。李春根接到案子后,调解当天就反复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从长远考虑,不要一味争执下去。他的话,让充满火药味的当事人冷静了下来。在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中,李春根像“娘舅”一样来回劝说,最终雇主同意赔偿20万元。接下来,老李又张罗着让大家吃顿和解饭,虽然已是下午2时,但这顿迟到的午饭大家都吃得很满意。

  让更多职工拿起法律武器

  “要真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就要让他们知道怎样保护自己。”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汤云周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从2004年3月起,汤云周就利用业余时间到企业、工地和社区,为职工举办劳动维权讲座,给他们讲述生动实用的维权案例。这样的讲座已举办了50余场,近5000余名职工从中受益。2005年,汤云周总结了近200起劳动争议案件,编著了《最新劳动法律维权手册》,通俗易懂地指导劳动者如何识别是否被侵权,被侵权后如何维权。接着,他又参加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指引》、《企业劳动法律实务全程指引》等书的编著。汤云周由衷地说:“只有懂法、会用法,才能真正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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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全国“两会”新闻·本省要闻 00003 “维权,是我们的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高海伟 2008-3-3 48256F32002924A6482573FE003841CA[A1-苏晓春≈A5-高海伟≈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