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20版:浙江交通·4
3  4  
PDF 版
· 治超保护了
公路建设成果
· 治超是服务群众
的民生大计
· 履行价格职责
服务治超工作
· 紧密联动
科学治超
· 加强源头管理
共促治超成效
· 企业不能
为小利所动
· 治超工作
深入人心
· 支持治超
管好路产
· 只要遵纪守法
照样有利可图
· 很高兴受聘为治超行风监督员
· 健全法制
依法治理“双超”
· 合法运输 心里踏实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12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紧密联动
科学治超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宋晓春
  浙江集中治超三年多来,全体治超人员战风雨、冒酷暑,为之付出了许多,一些人还留下了永久的伤痛,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大家共同守护和捍卫了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治超以来,我省货运车辆的事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货运车辆敞蓬式“裸露”运输得到有效遏制,抛撒滴漏行为大幅减少,车辆安全性特别是车辆制动力得到恢复和提高,公路的安全畅通得到了有效保障,成绩喜人。

  三年多来,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与交通部门联动,在全省四十多个治超站点都配备了相关警力,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还加强了对省际、市际卡点的管理,特别是在一些重要卡点建立了“违法行为自动报警系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屡次违法超限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一些违法“老赖”驾驶员产生了很大威慑作用,提高了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对于外籍车辆驻浙经营的行为,则实行户籍化管理,把车主、司机纳入本地管理范围,既使驾驶员产生“归属感”,又让外籍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

  当前,治超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认为必须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度不减”的治超方针。要实现长效治理,就要把“人力治理”转入到“自然治理”,具体就是要坚持物流运输的厢式化和重型化发展方向。当然,实现这个方向对车辆的制动能力和桥梁道路的承载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道路设计部门和车辆制造部门研究解决这两个关键问题,使我省物流运输接轨国际化运输模式,因此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来完成。

  而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来说,一方面要继续与交通部门做好联动,加强路面监控;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科学手段完善行车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的监管,应该是实施长效治超加强路面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也是我们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方向。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浙江交通·4 00020 紧密联动
科学治超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宋晓春 2007-12-25 浙江日报000202007-12-25000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