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秋实,喜看稻菽千重浪。令人耳目一新的浙江农民“种文化”,可以说在农村文化乃至城乡整个文化工作方面,破了一个大题目:新农村新文化的形成,固然需要城市文化的“下乡”,但从根本上说,一定是要农民自己自觉自力“种”出来的。
这些年来,城市文化下农村,已成为理所当然的惯性思路。一些简单化的农村文化建设思路,不但造成优秀文化难以扎根成长,而且使得农村的文化“植被”受到损伤。面对城市文化,农村文化不由自主地“自惭形秽”,似乎只有脱掉“乡下气”,快速“城市化”,才能使自己“有文化”。许多认知上的误区,有可能使人们产生忽视和轻视农村乡土文化的倾向,即使精心组织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往往也是热闹一阵子,随后便烟消云散。职是之故,在致力于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农民“种文化”的启示意义和对文化工作新形态的开启作用,值得作进一步的内涵开掘。
农民“种文化”,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农活”,是一次蕴含变革的“耕作”。农民世世代代在与变化无常的大自然争分夺秒、见缝插针的过程中,形成的劳动素质和心理素质,正通过农民工等转移到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农民朋友在学业和科研乃至创业方面的独特能力,超越了人们的常识。在城乡一体化、城市绿色化、城市居民向往乡间田园的新时期,整个世界范围内,人们都开始重新认识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根本地位;重新认识农村和农民生活在自然和人性两方面的独特优势;对于由农村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全球化语境中所具有的“本土性”越来越重视和珍惜。农民画和农民手艺,乡村音乐和民间说唱不但自身价值日增,而且日益成为时尚和创新的无穷源泉。
与此同时,简单地到农村“采风”,搞一些“原生态”,有可能限制甚至滥用了农村的乡土文化资源,城市趣味对于“原生态文化”的削足适履,或有可能使农村快速同质化和流行化:时新一阵子后“用过即扔”,成为另一种“快餐文化”。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将农民“种”出来的文化切实转化成有营养的“食品”,即如何把“原生态”的、“庄稼”阶段的农村文化和文艺,经由农民自己的手艺和农村自身的生产链,形成既有文化市场性、又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的文化产品。通过农民种文化的有机过程,农村文化“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和其“消费”在城乡的平等互动中,其生产链和价值链达到最佳。
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尤其值得重视。拾其荦荦大端,当尽快使农民“种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的常态活动。在策划和管理、沟通和推广等方面达到国家及城市文化产业同等的水平,使之成为品牌,进而成为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一种机制。进而言之,我们还应探索如何与浙江所已达到的经济格局相匹配,与资本和金融、质量管理和教育科研等相结合,使农民“种文化”活动成为又一个最大最成功的文化创意和创新事业!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