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你我息息相关
10月1日起,《物权法》将正式施行。《物权法》历经8次审议,今年3月16日顺利通过。《物权法》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有不动产登记、采光、车位、物业、拆迁补偿等,以下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几个重点。
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用途。《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首先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过半业主同意可换“管家”。按照原来法律规定,小区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同意。经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委会或更换业委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可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信产部规范
电信增值业务资费
下月起,用户在拨打电话时碰到对方使用秘书台、来电提醒等业务时,将有望得到明确的资费提醒,以避免不必要的资费纠纷。
信产部要求规范包括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来电宝等电信增值业务资费,以保障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新规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信产部在新规定中对该类业务进行了多项规范措施,称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运营商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上述业务。而经用户同意,运营商为用户免费开通业务的,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必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后,才能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当用户使用上述业务,运营商需明确告知资费构成和收费标准,同时特别提醒用户在设置呼叫转移后,可能产生的相关收费情况。
中国公民出入境免填登记卡
公安部决定,10月1日起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实行12项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内地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内的中国公民免填登记卡,中外旅客中转过境免填入、出境登记卡,以及设“迟到免排队通道”和“紧急救助通道”帮助有特殊需要的旅客等。
大型活动未经许可
最高可罚30万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未经许可者最高可罚30万元。
(综合解放日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