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质量监管网络,把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重点问题,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生产、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等。
就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而言,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已确定白酒、“两豆”(豆制品、豆芽)、饮用水、食用油和方便食品等5种产品为整治的重点。其中“两豆”、饮用水、食用油等为整治的行业重点。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们要实现“八个一批”的目标。即取缔一批产品制假窝点;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加工企业;查处一批不合格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类产品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地区;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宣传一批质量管理、进出口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有效遏制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向国内外展现质监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能力,树立浙江制造产品的形象,切实维护我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推动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