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制定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明确城乡统筹就业的总体思路;2005年,我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地区扩大到30个县(市、区),试点范围居全国之首;2006年,我省出台实施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性意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开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欣喜地介绍起我省就业工作的一次次进步。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就要努力实现我省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陈小恩认为,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关键要在政策和体制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重点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壁垒,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政策。
陈小恩告诉记者,这几年,我省努力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开发挖掘更多的就业岗位。今年,我省在全国首次将农村低保户家庭纳入就业政策扶持范围,让他们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一样享受同等的就业帮扶,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目前,全省平均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多万人,嘉兴、义乌、慈溪等地已经实现了城乡就业一体化。
谈到我省今后的就业工作,陈小恩说,要继续深入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全省年内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逐步解决农村低保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加强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加快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