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工起源的西方国家,平均每1000人有一位社工。而在香港,每562人即有一位社工,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水平。经过长年积累,香港的社工管理模式和运作经验已经非常成熟。
截至今年4月的统计数据显示,香港具有社工资格的人数为13000多人,实际从事这项工作的有9000多人。
如果对社工概念没有充分的了解,很多人会把他们等同于内地的义工或居委会的老大妈,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在香港,社工是一个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的职业,就像我们的会计师或律师的资格一样。
香港对社工采取强制注册管理,未注册及登记者不得从事社工的工作或自称社工。《社工注册条例》规定,具有社工注册资格的有四类:具有社会工作学位者;具有社会工作文凭者;没有社工学历,但已从事社会服务工作10年者;以及没有认可社工学历,但现正担任社工职位者。在香港13000名注册社工中,具备前两种资格的社工占了98.3%。
要取得社会工作学位或文凭亦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首先必须在相关的社工专业毕业。香港目前开设了社会工作系的有6所大学,学生要从社会工作系毕业,除了必须通过社工理论知识课程的考试,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即必须完成800小时的社会工作实习。在这个实习过程中,每周至少有1.5小时接受导师的督导,在导师的帮助下对实习中碰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解决问题。
香港的社工严格来说是一门职业,对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社工来说,他们领的是公务员系列的工资。对于在民间机构任职的社工,收入水平根据本人的资历和职务来定,刚入职的年轻人的收入与其他商业公司同等人员的收入差不多,高级的职员月收入则可以达到五六万元。
香港社工大都从属于各个社会服务机构,目前在香港已达3000多家,他们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社会服务机构完成社会服务。社工服务主要不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绝大多数由民间的机构来实施,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被证明有很多好处。因为社工“中立”的身份,在处理许多社会问题时就比较主动,他们可以代表民间,向政府反映老百姓的诉求,也可以为政府排忧解难,于无声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许多学者认为,香港社会服务模式的成功之道在于,它比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明确提出在开展社会服务方面,政府和社会工作机构是合作伙伴,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的社会工作机构为主体、由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良性运行和发展机制。(据《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