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松国认为,社工组织能否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除了政府采购之外,能否开拓其他的经费来源。社工承担社会公益职责,因此在海外社工团体往往受到企业的捐助。此外,要形成向私人出售服务的机制。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总处的高级企业传讯主任竺永洪介绍说,在香港,社工组织70%的收入来自政府采购,另外30%来源于社会的捐赠、申请慈善基金,以及向私人出售服务。其中通过出售获得的收入大致要占到总收入的一成。
香港的社工团体大部分是慈善机构,因此有募捐的权利,但这部分社工团体都是NPO(非营利性组织)。社工作为一个专业化职业,理论上也可以通过向市场提供服务而获得收益,营利性的社工组织受公司法的规范。“但总的来说,营利性的社工组织只是很少一部分,而且越来越少。”
7月份,深圳市民政局通过媒体表示,鼓励民间成立社工组织,并参与到“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中来。这引起很多人的兴趣,已有不少人打听组建社工组织的程序。
易松国的担心是,社工本质上是一种专业化的公益工作,并非所有的人都可以从事,“但很多人可能会把社工组织作为追逐利润的工具”。一个简单的逻辑是,政府定额采购为压缩成本、追求盈利提供了可能。
竺永洪介绍说,在香港,政府有严格的措施监管社工团体的收费行为。
“首先,政府给的钱永远不够。”政府有严格的计算共识,推出某个具体的社工项目招标时,政府的出价大多只能涵盖成本的80%。其余的费用需要社团组织自行募捐或者通过服务收费。社团机构需要每三个月向社会福利署自我报告一次招标项目的进展情况。社会福利署还会每年审计政府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每三年围绕16个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对社工团体进行一次整体性考核。
“至于私人购买部分,政府是无权干涉的。”但并不意味着政府会听任社工机构的收费行为。税务部门会介入审计,对纳税情况进行监控。
涉及社工服务的评估、监管制度的政策文件也在制定中。一位深圳市政府的官员说,接下去的步骤,可能是会在民政局的基础上加挂“社会工作局”的牌子。
对民间社工组织的运作,深圳官方规划多时。《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到“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义工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机制”。
深圳和鹏星的试点,也正契合了当下改革的大趋势。刘润华说:“中国的改革就是政府职能从经济和社会领域逐步退出的过程。”在前30年,经济领域改革的核心是“政企分开”,如今社会领域的改革已经展开,“政社分离”成为新的改革主线。
“因为实践表明,即使是在社会领域,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要追求高效率和低成本。”
(据《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