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吃皇粮”不影响协会职能
· 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
· 中消协“变身”之旅
· 保持公信力成为众望所归
· “3·15标志”寿终正寝之后
· 中消协:23年的欣慰与无奈
· 中消协吃“皇粮”之后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4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
  据悉,获得全额财政拨款的中消协,正酝酿着一场职责上重大的改变——试图从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

  这意味着,中消协将从繁琐的组织维权工作中超脱出来,转而从事更具宏观层面的“消费风险预警”方面的指导性工作。

  一项我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消费体验”和“产品比较实验”活动,正在中消协的布置下有步骤地展开。这项活动将涉及几十个领域,小到美容护肤这样的产品,大到电信、供水等公共事业均有涉猎。消费者在“体验”之后,中消协将详细记录他们所反映的各种情况,作为日后发布各个行业“消费预警”的基础数据。

  消费者参与消费体验的费用额度,小到几百元,大则依“体验”项目而定。这些活动所需费用,将由中消协从自己的开支中承担。

  显然,这些费用将从中央财政拨付给中消协的每年750万元运营经费中支取。而这样的活动,在日后将逐渐取代受理消费者投诉与组织维权,成为中消协吃上“皇粮”之后的主要职能。

  “不过,严格地说,不是中消协不直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案件,而是其常设办事机构不直接处理这方面的事件。今后中消协的常设办事机构将转向指导全国消协系统处理投诉维权工作为主。”有关人士表示。

  此前,中消协主要负责人曾多次和瑞典、韩国、日本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负责人进行交流,并多次进行考察,发现这些组织的主要职能基本上都是在预警层面,而不是直接处理投诉,解决纠纷。中消协的职能调整,也是遵从国际经验。

  “中消协内部的意见是,在弱化‘事后维权’之后,把受理投诉的主要职能转移到地方消协。”这意味着,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中消协方面倾向于进行“属地化”管理。

  与维权活动密不可分的中消协,能否走出一条新路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今日关注 00010 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 2007-4-19 浙江日报000102007-04-19000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