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 王瀛波)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标准渔港建设暨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像当年建设千里标准海塘一样大力推进标准渔港建设,为渔民生产生活营造一个安全、美好的家园。
吕祖善指出,渔港是沿海地区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沿海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标准渔港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对保障和推动渔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沿海各地渔港在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海洋灾害的增多,以及海洋渔业的不断发展,现有渔港在数量和建设标准上都无法满足需要。
吕祖善指出,开展标准渔港建设,要以现有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为主体,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突出重点地区的大中型渔港建设。通过5年努力,在宁波、舟山、温州、台州等地改建、扩建标准渔港70至80个,重点是防浪堤、码头、护岸和附属配套设施四大类。按照总体要求和建设任务,标准渔港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明确全省的渔港布局规划和沿海市县的渔港建设规划,重点突出渔港的防灾减灾功能,统筹其他功能;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各地自然条件、渔船数量、作业区域等要素,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区域统筹、功能互补”的原则进行布局。必须着力创新机制。渔港所在地政府要把渔港建设与渔港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公益为主、兼顾效益”的渔港建设与管理新模式,特别是要加强建成后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必须突出建设重点。在区域布局、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和建设步骤上,要以渔船多的沿海市、县为主,以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以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综合效益和公益性功能强的渔港为先。必须加强项目管理。要坚持成熟一个,开工建设一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吕祖善强调,渔港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是渔港建设投资的主体,必须切实履行起渔港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标准渔港必须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渔港建设的投入,并推行“公办民助”新模式。要加强渔业资源、海域资源的管理,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减少渔业安全事故。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荣宝、省政协副主席徐鸿道出席会议,副省长茅临生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市县政府领导签订渔港建设责任书,并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还对全省海域行政区域勘界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