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舟山市工业经济主导产业的船舶修造业,今年首季又创佳绩,完成船舶工业产值29.78亿元,同比增长69.8 %,占舟山市整个工业产值的26 %。伴随着船舶修造业的快速发展,舟山国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新型船舶工业基地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针对该市船舶工业发展中新增企业、中小型企业多且大型企业少的状况,舟山市国税局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对上规模、财务齐全的造船企业严格按规范管理,并建立了船舶企业重点税源查询系统,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的变化、入库情况,加强跟踪调查和检查监督,挖掘潜力,培植税源;对财务不健全的小规模企业在建账建制基础上实行核定征收办法,具体对修船企业,以船厂的轨道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确定中心税额上下浮动20%,同时结合轨道利用率系数计算核定税额差异。对造船企业,通过对同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测算,按所造船只载重吨位核定征收税款。对“两头在外”的外资造船企业加强反避税调研,为实施预约定价打好基础。此外积极加强与工商、地税和船舶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强化对外来各种配套工程企业税收征管,对出租场地方式的修造船行为严密监控等,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呈现了“税”涨船高的局面。2006年全市累计入库船舶修造业增值税收入14632万元,同比增长113.01%,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从上年的6.48%上升到10.85%,成为该市国税收入增长最快的行业。 (姜才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