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运用公共外交和媒体外交策略,让国际社会通过媒体看到中国新一代领导人在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上所取得的成就,展示一个全新的中国,”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希光教授认为,《采访规定》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李希光认为,奥运期间随着大量外国记者进入中国境内,可以传播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及其价值观;中国可以利用此次机会开展媒体外交,在西方媒体面前展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自由民主和人权进步的新形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尹韵公认为,《采访规定》的施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新闻报道领域走向开放的里程碑,“它更加表明了中国融入国际的开放、开明的姿态,我们的声音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
他说:“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除了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电话公开之外,部分党的机关新闻发言人电话也同时公开了。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执政党的自信,其意义在于党务、政务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举办各类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吉米曾两次应邀为新闻发言人做讲座,他说:“通过一个训练有素、自信和权威的新闻发言人,他们会在一些问题上阐述他们的立场,或提供他们认为重要的信息,这会促进与外部世界的沟通。”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考验,培养善于说话并善于抓住时机说话的新闻发言人,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政务公开,又能够抓住时机,保证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尹韵公认为。
同时他提出,要防止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垄断信息,防止可以公开的却不公开、能说的却不说、应该让人民知道的却不让人民知道等情况的发生。
李希光认为,面对即将举行的北京奥运会,奥组委官员应当具有高度的新闻敏感性,掌握如何讲述故事并提高自身策划具有新闻价值事件的能力,通过议程设置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世界多数国家的媒体全面真实报道中国。
“如果说《采访规定》给中国国内媒体带来了竞争的话,那也是有益的竞争,没有任何坏处,”《中国日报》前任总编辑朱英璜表示,“《采访规定》施行以后,中国记者能够更多地看到外国记者怎么看待中国、关注哪些中国问题,也能学会以平和的心态来对待外国记者对我们的报道。”
《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记者李章军说:“《采访规定》一方面能促进我国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对于我们的报道工作也具有督促作用。”
《南方周末》记者苏永通,则把《采访规定》的施行看作国内媒体自我提升的一次机会:“我们更愿意认为这是一次向外国同行学习的机会,他们的报道策划,他们的独特视角,他们的叙事技巧,其实一直都是我们在实践中学习和借鉴的。至于竞争,我想外国媒体多数没在中国落地,因此我们也还没感受到,不过我们应该做好准备迎接这一天。”
2008年10月17日奥运会结束后,《采访规定》将自行废止。
就此,刘建超在中外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改革在不断深入,开放在不断扩大,中国政府向记者们提供的便利和各方面协助也会越来越多。我相信,大家在中国采访的许可和信息渠道都会更为便利。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欢迎外国记者来华采访报道,愿意为外国记者采访提供便利和协助。这个政策不会改变。”(据《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