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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员介入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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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调解员介入医患纠纷
  把牌子挂到医院,一方面是告诉患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可去调处站寻求解决;另一方面,也说明长辛店医院对患者是真诚的。

  提出成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站,对长辛店司法所而言并非偶然。

  今年5月的一天,家住长辛店的苏女士到长辛店医院就医。手术后,她感到面部麻木、眼睛不停地流泪,遂找到医院索赔。尽管术前医生已告知术后会有并发症,但苏并不认同,于是双方陷入僵局。

  刚开始,医院与苏多次协商,均告失败。院方提出走诉讼途径,苏也未答应,只是要求赔偿。

  后来,在长辛店医院的要求下,长辛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经过一周时间,调解员前后四五次找到苏女士调解,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卢民说,这件事后,他开始考虑建立一种长效的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一个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机构,并在一家医院挂牌。

  最早与长辛店医院接触的是卢民和他的同事贾娜。贾娜回忆,当初他们把成立调处站的想法与院方沟通后,还和一个副院长达成了口头协议。

  按照最初的设想,定好试点医院后,他们就把牌匾挂上,然后在医院显著处设置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指引标志,然后投放一些申请表。表格上有姓名、电话、入院时间、争议缘由等项目。

  贾娜说,把牌子挂到医院,一方面是告诉患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可去调处站寻求解决;另一方面,也说明长辛店医院对患者是真诚的。“如果你对咱们医院的治疗服务不满意,可以去调处站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者院方都可填表申请调解。

  收到表后,调处站会马上召集站内成员,及时和医患双方分开见面,并对符合调解范围的纠纷依法进行调查、主持调解,对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

  贾娜说,依据工作章程,调处站除了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在原单位工作,若有调处申请,他们才组织起来开展工作,而且所有工作都是公益的,不收费。至于办公经费,则是由司法局或者街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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