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是什么样?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使国内各个城市参与评定这一称号有了系统标准作为参照。
这一评价体系对城市森林建设综合指标的规定有:
——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以水网化和林网化作为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道路、农田、水系均实现林网化。
——通过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林木为主体的绿地,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生态效益良好。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达到一定厚度,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齐全,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城市森林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科学、规范、及时,建有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
——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能充分体现城市文化底蕴,反映当地历史、地域和民族等特色。
管理制度方面,评价指标还确定,城市森林建设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严重事件。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