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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森林建设是 生态化城市的象征
· 生态城市的“均衡”哲学
·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 森林“进城”的路径探索
· 超越经济价值的生态意义
· 森林进城,让人与自然“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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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森林城市”是什么样?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使国内各个城市参与评定这一称号有了系统标准作为参照。

  这一评价体系对城市森林建设综合指标的规定有:

  ——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以水网化和林网化作为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道路、农田、水系均实现林网化。

  ——通过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林木为主体的绿地,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生态效益良好。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达到一定厚度,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齐全,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城市森林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科学、规范、及时,建有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

  ——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能充分体现城市文化底蕴,反映当地历史、地域和民族等特色。

  管理制度方面,评价指标还确定,城市森林建设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严重事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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