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9月22日消息 2005年底以来,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重庆市开县伍代强等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虚假撤资退股案;山西省宁武县农业局副局长兼经济林开发公司经理郭勇虚假撤资退股案;四川省大竹县县长助理王绍奎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煤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