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9月22日电 (记者 田雨 崔清新) 根据22日在此间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法院之间将加强在引渡、遣返等方面的合作。
联合声明说,根据本国的安排,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已批准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规定,促进成员国之间在安全等领域的经常性司法合作与协调,并按照已批准的有关条约或在个案互惠的基础上,加强在引渡、遣返、调查取证以及犯罪资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返还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