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税局近日开展的税收专项调研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丽水市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94户,会员35929人,带动农户34.3万户,联接基地56.3万亩,2005年全市合作社经营总收入达13.52亿元,经营基本覆盖了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主导产业,包括蔬菜、茶叶、脐橙、杨梅、田鱼、食用菌等10多个主导特色产品。合作社从生产领域的合作开始,逐步涉足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体系布局。
该局有关人士认为,农民合作社发展虽然强劲,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作社难以得到深加工所需要的厂房用地,许多合作社只能把办公地点设在农民家中;二是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弱,融资困难,投资经营风险较大;三是国家在税收上没有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政策,给农民合作社税收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四是部分农民合作社其实是单个经营,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税收观念淡薄,有些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创办“空壳”合作社,甚至利用合作社之名扩大经营范围来达到偷逃税目的,这些应引起税务部门高度重视。
(尹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