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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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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换证业务流程须知
  联合办证地区纳税人

  ——实行网上预登记的纳税人。首先,已实行地税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进入浙江地税网,以纳税人识别号和申报密码进入“税务登记换证信息采集”模块。纳税人根据有关提示,查询核对本单位税务登记信息,修改后将信息上传,经确认后纳税人可下载打印根据信息采集自动生成的《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变更表》(有税务登记变更事项时产生)、《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其次,纳税人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变更表》(有税务登记变更事项时需要)、《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到各换证点办理换证。最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上传信息、纸质表单及变更所附纸质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予以换证或办理变更后换证并收回旧证或盖“作废”章后退回纳税人。

  ——不实行网上预登记的纳税人。对未办理地税网上申报或不采用网上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各地税务机关可以在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涉税事项时发放税务登记表,还可以通过网络、邮寄或者税收管理人员和协税护税人员下户等方式将登记表发放给纳税人,纳税人填写签章后到各换证点办理换证。对实行税务登记免填单服务的地区,税务机关还可以将已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打印到《税务登记表》、《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等表单上交由纳税人修改确认、签章后到各换证点办理换证。

  不联合办证地区纳税人

  国税机关可以在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和涉税事项时发放税务登记表,也可以通过网络、邮寄或者税收管理人员和协税护税人员下户等方式将登记表发放给纳税人,纳税人填写后到各办税大厅办理换证。地税纳税人办证流程同联合办证地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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