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改革医疗卫生体制需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优先确保所有人的基本健康需求,二是合理选择医疗卫生服务的干预重点。
殷大奎则认为,政府应该负责基本医疗服务,“生了病有人治”,他强调,这种基本医疗服务要有服务规范,保证效果,同时价格低廉。
刘远立很同意这种观点。国际上对公平的医疗保障的共识,是要按需分配医疗服务,按能力大小筹集医疗资金,“最需要医疗服务的是低收入人群,他们的发病率高,但支付能力低,也是最需要得到帮助的。”
他介绍,北美的经验就是先“雪中送炭”,美国的医疗保险首先关注的就是老年人、残疾人和穷人,墨西哥也是让低收入人群能够基本上免费获得医疗服务。
伦敦卫生及热带医学院院长介绍了英国的“国家卫生体系”(NHS)。成立于1948年的NHS为公众提供基本免费的治疗,事实证明,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医疗需求反而会增加。
专家建议,我国应考虑基本服务的全民覆盖,包括强制性的医疗保险,改善、扩大和整合当前的城镇、农村医疗保险以及医疗资金救助,重点要确保资源落后地区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以及建立贫困人群的安全网。
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是,构建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确定项目免费提供;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则确定服务包,按近乎免费提供,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一般性税收为资金来源,服务全体国民。
经过初步框算,每年1500亿至2000亿元的投入即可构建面向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当于GDP的1%至1.5%,国家财政收入的5%至7%,目前卫生总支出的1/4至1/3,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低投入照样可以获得很好的健康结果。”
不过,面向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制需要综合配套改革支撑,包括合理选择初级卫生保健机构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理实施资源整合,建立有效的基本药物采购供给体系、有效的服务质量监管和绩效评估体系以及有效的不同层级政府间责任分工机制。
同时,在非基本医疗领域,推进保险制度建设,以满足更多人的更高需求;完善二三级医疗服务体制,公益性机构和营利性机构并存,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另外,还要完善药品体制。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官员这样提出自己的设想——医疗保险应包括三个部分,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再加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两个部分,构成整个医疗保障的完整体系。
他表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的原则是坚持基本保障、坚持逐步推进、坚持统筹规划、坚持协调配套、坚持责任分担、坚持能力建设,其目标就是对所有城镇居民作出制度安排。他透露,这项制度将力争本届政府试点,通过试点,提出基本办法,然后力争下届政府推开,“由中央制定大政方针,地方分散决策”。
(本报综合《中国青年报》、《文汇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