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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家长集资 少儿住院互助金只能“有限救助”
  2004年9月,北京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设立少儿住院互助金启动。由此,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建立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城市。

  北京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主任于瑞琴告诉记者,少儿住院互助金是在广大家长集资基础上构建的少儿医疗保障网,在儿童因病、伤住院时按规定支付部分医疗费用,解决一家一户风险独当的困境。

  据了解,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少儿每学年交纳50元后,因伤、病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就可以按照比例报销。根据《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院医疗费的50%由家长自理,其余50%由互助金分级支付,支付比例从60%至90%不等,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近两年来,少儿住院互助金保持正常运转,但要想长期有效运作,还是需要高覆盖率。”于瑞琴说,2005年较之2004年,覆盖率仅提高了不到2%,就导致了较低的报销比例,“目前只能平均报销34%”。

  如今,北京市能够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仅有两类,一是有北京户籍的儿童;二是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员在京居住子女。

  现在北京市流动人口很多,到京就医的也不在少数,但“人群不固定,发病率、住院率不好统计。而少儿住院互助金要根据孩子发病、住院的比例确定交费标准、报销额度等,如果比例不固定,就无法保证平衡运作。”因此,于瑞琴表示,要将这部分孩子纳入少儿住院互助金范围,有很大难度。

  虽然少儿住院互助金能够解决一定的困难,但它只是儿童医疗救助制度缺位时的一种补充,于瑞琴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让所有儿童无论得什么病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帮助,”才是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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