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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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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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林实践:“村民公议”下的农村嬗变
· 新村庄“激活”新制度
· “村民参与”解决历史难题
· 新农民“反哺”生产发展
· 制度创新下的身份认同
· 规划新农村 要按农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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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村民参与”解决历史难题
  黄昏时分,村里82岁的老汉卢思度洗完澡后,面对着远处苍翠的牛头山,端条长板凳在家门口纳凉。

  他身后2幢5层高的新公寓房,是村里经过“民主商议”,对困难户进行扶持后造起来的安置房。他的前方,依次是3米宽的马赛克人行道,8米宽的水泥路和200多米跨度的绿化健身小公园。

  此前一直住在“从地主那分来的房子”里的卢思度,怎么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从闷热潮湿的老房子里搬出来。他更不敢相信,“像城里那样宽敞”的大马路,竟然通到了家门口。

  就在上世纪90年代初,前林还是全县闻名的“后进村”。为了脱贫,千把人的小村,有100多人开始跑运输。

  然而,公共设施的欠缺,给村民带来不少尴尬。村庄紧挨国道,却没有一条像样的村道,崎岖、狭窄的泥路,让前林几乎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摩托车还能在村里绕来绕去地开;拖拉机想过村口的“大林桥”,就得在五块石板拼成的桥面上加铺木板;客货车进不了村,晚上只好挨个停在村外的国道边。

  村干部大会小会开了10多次,修建进村公路的征地问题还是解决不了。要拆张家的牛栏,张家就把牛赶到村主任家;要拆李家的露天茅坑,李家大爷就用棉被盖住粪缸,阻止拆迁。

  怎么办?村干部决定让村民自己来议事,讨论一下修路的必要性。

  原先,村里11个村民小组的组长,被“默认”为村民代表,有的队长沉默寡言,村民埋怨自己的意见没法得到反映。1999年,通过民主选举,每个村民小组都增选了2名村民代表。村里还规定,每次讨论村里的重大事情,必须有至少2/3村民代表出席。

  “白天忙干活,晚上忙议事”,成了前林一道独特的风景。最近,为了商议流经村庄的西干河该如何拓宽,陈银富已经几次在会上发言。

  “讨论的问题,都是涉及每一位村民生产和生活的,”陈银富说,“面红耳赤”在所难免,但再难的问题,几个回合下来,一般都“自有公论”,能找到符合绝大多数村民意愿的答案。

  平均宽度为28米的主干道建起来了,其中设计了2米宽的绿化带,是外出经商的村民提的建议;2000多平方米的村办公大楼建起来了,部分出租的租金用于开办文化中心和市民学校;3座生态公厕建起来了,健身房和篮球场建起来了,500多平方米的老年活动室也建起来了……

  村委会主任陈洪可也没料到,几个村干部“敲破脑袋”都办不了的事,在推广“民主议事”、让村民自己参与进来后,竟然一下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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