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前林实践:“村民公议”下的农村嬗变
· 新村庄“激活”新制度
· “村民参与”解决历史难题
· 新农民“反哺”生产发展
· 制度创新下的身份认同
· 规划新农村 要按农民的意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8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新农民“反哺”生产发展
  村里即将兴建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中心市场,这是近期前林人热议的话题。

  中心市场的建成,无疑将充实集体资产,增加村民收益,但驻村干部邵春海认为,前林最宝贵的“资产”无关金钱,而是制度创新带来的“新型农民”。

  当年,村里修建那条1.8米宽的机耕路时,大部分村民拍手叫好,但村干部要锯去挡路的几棵大树时,树主人却死死抱着树干,阻拦施工。

  这样的农民在如今的前林,早已销声匿迹。邵春海说:“有些村搞公共建设,钱发给征地农民了,事情却办不下去。”但前林的优势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培养起来的新农民,已经开始“反哺”新农村建设。

  “更大的规划还在投入之中。”陈洪可坦言,村庄整治只是给新农村建设破了个题,生产的发展才是关键所在。

  具有450年建村历史的前林,世代以传统农业为生。从新世纪初开始,就有外出经商的村民陆续向村里提议,光靠在家种地,“连吃饭都不够”,如果能将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整块承包给花木公司开发,不仅节省人力,还能增加收入。

  提议之初,多数村民将信将疑。“人均三分田”,大家已经习惯了“抱住不放”,自家没人种,宁可每亩贴几百元钱让别人帮着种。

  而这几年,越来越多的“新型农民”,开始将手中紧攥的零散土地,交给村里进行综合开发。同时,他们每年可以获得每亩200公斤稻谷市场价的现金收益。

  2005年,村里的600亩土地,已经集中了400亩,整块地承包给一家花木公司开发生态农业。

  在“前林村农业观光园区规划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无公害蔬菜区位于最北部,边上是鲜花生产区和高档花卉生产区,再往南是四季草花生产区。

  按照协议,在15年的时间内,前林将在发展花木、蔬菜等生态农业的基础上,开发观光农业,然后沿着西干河开发农家乐。在此过程中,农民的生产方式和村里的经济模式,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

  “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已经被推到实践的第一线。”乐清市委书记黄正强如此概括前林的“新农村实践”。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