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8版:专版
3  4  
PDF 版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 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布举报电话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 告
· 浙江省200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7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 告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06年 第2号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监总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关于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的要求,我局于6月30日完成了对去年年底前提出办证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经审查,全省1956家非煤矿山企业(含独立生产系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名单已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公布。

  自2006年7月1日起,全省合法非煤矿山已全部持证生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产,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年7月14日

  2006年 第3号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的要求,我局于6月30日完成了对去年年底前提出办证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经审查,全省124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0家企业待现场审查或整改确认;10家企业不符合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我局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企业名单可登录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查询。

  自2006年7月1日起,全省合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持证生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产,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年7月17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