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呼声强烈,而《反垄断法》是否真的能够对这些垄断行业开刀?立法的出发点是关键。
一直从事反垄断法立法和研究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不同的人对《反垄断法》的期待也是不同的,《反垄断法》不可能解决各个层面所期待解决的问题。
从政府部门来讲,希望通过《反垄断法》构建统一的市场秩序,并对地方性垄断行为进行遏制;民营企业则希望《反垄断法》能够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行业门槛和国企垄断;一些国有企业则盼着《反垄断法》能明确其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能够获取垄断资源的边界,并对外资强有力的并购挑战有所阻隔;而普通消费者的愿望是,希望《反垄断法》能够限制和打击垄断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显然,老百姓对于“少花冤枉钱”和“治治垄断行业霸气”的要求,仅仅是《反垄断法》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陈钊博士表示,《反垄断法》能否击中“中国式垄断”的要害——行政性垄断,还是个未知数。
尤其是对脱胎于“行政性垄断”的电信、石油等部门的行业垄断,是否会动刀,敢不敢动刀,更需要等待。
陈钊表示,当年,资费十分便宜的小灵通刚进入电信市场时,受到很大阻力,一直被诟病为“落后技术的代表”,就是因为它触及了行业垄断利益,相关部门当然不希望小灵通来搅局。
即便《反垄断法》能顺利审议通过,对于它能否有效遏制垄断行为,很多人仍持观望态度。尤其是,草案中是否包含被学者视为“精髓”的反行政垄断,现在依然扑朔迷离。
通常,垄断被分为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在经济学界,对是否要反对经济垄断的问题,“自由派”和“干预派”经济学家还存有分歧,但二者在反对行政垄断上的态度始终是一致的——因为毫无疑问,这种垄断会损害资源的有效配置。
也正因为此,事实上,在反对行政垄断的表态上,立法者似无分歧。一位参与起草的专家组成员就说,“对于行政性垄断的问题,大家都一致反对。”但是具体怎么反对,仍存在争议——因为这涉及权力的再分配,涉及未来的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
一些学者也认为,在立法起草程序上,《反垄断法》依然没有摆脱“部门立法”的范畴,带有浓厚的行政主导立法色彩,这是它的天生缺陷。由于是行政部门主导拟定法律草案,必然会使法律带着强烈的管理主义色彩,其重点指向或许不是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