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酝酿,十二年“怀胎”,《反垄断法》终于正式进入“生产”程序。
在计划经济时代,老百姓的垄断概念是模糊的,兴许是没有的,对于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家只是安心接受。上世纪90年代后期,当电信、石油、电力等国有部门分拆,并成立多个股份公司时,对于垄断和反垄断的讨论多了起来,但大多停留在学术和企业层面。
但人们还是逐渐认识到,没有《反垄断法》的后果是严重的。山东某市的居民要办理公交智能卡,必须交纳30元押金。在城市居住离不开公交车,自然不可能退卡,该款实际上被公交总公司长期无偿占用;江苏某市的市民在交纳电话费时,被告知只能用电信运营商指定的工行牡丹卡缴费,否则不予办理……
当前我国垄断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国家管制或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领域和行业利用行政权力并通过市场方式形成垄断;二是市场垄断行为。
此外,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还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造成行政垄断。比如,某地方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当地零售企业只能销售本地生产的啤酒;某地方政府将市政建设工程指定给某特定企业……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老百姓慢慢发现,为垄断“买单”的现象越来越多。石油公司总以“自己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为理由上调油价,可企业利润却总是各行业中相当高的;电力公司在推荐分时电表时,只能使用它所指定的品牌……面对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普通百姓对垄断的认识越来越直接,特别是看到垄断行业员工的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时,他们的反垄断声音越来越大。
如今,任何让日常生活费用再次上升的垄断做法,都可能激起公愤。
今年,银联推出跨行查询收费,虽然仅仅是0.3元的开支,但有人估算,一年下来银联由此可以赚进20亿元以上。消息一出,公众哗然,斥责“垄断”。而银联一直没有正面应对大众呼声的做法更让普通百姓气愤。
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请求暂时叫停收取银行卡查询费的行为,黄细花坦言,建议的目的,就是“不能让垄断行业在民生决策方面太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