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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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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进城”打造新农民
·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 “农民土地使用权入股”
· 做一位 享受“分红”的农民
· 合作社的股份制运作
· “股份”催生的民主管理
· 不变的资产与流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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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做一位 享受“分红”的农民
  在剑山社区的办公室里,《慈溪日报》堆得高高的,不时有人会走过翻阅。尽管由剑山村转为城市社区的时间不短了,但是很多人还是习惯把自己叫成村里人。的确,位于城南的剑山还带着强烈的村庄印记。

  在这个社区,本地人口只有800余人,外地人口却有2000多人。房屋出租,成为本村人主要的经济来源。对50多岁的张训纪来说,股份分红也是他重要的经济收入之一。作为剑山社区股份合作社的一名小股东,他名下拥有40股,去年分红1840元。他的母亲八十多岁了,因为生病瘫痪在床,需要他的照顾。他就顺便开了一家小杂货店。小店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在我们采访过程中,仅有一个顾客来买过一瓶啤酒。

  “村里的小店太多了,有许多都是外地人开的,”张训纪抱怨说。尽管这样,张训纪对于剑山社区股份合作社每年递增的分红数目还是非常满意的。他洗洗手上楼给我们拿出了两本大红折子。一本股权证,一本银行折子,上面写着他母亲的名字:罗定素。由于母亲瘫痪和老年痴呆,她的一应事务由张训纪打理。从去年开始,社区给每个股东都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每年的分红款就直接打到账户里。罗定素的股份不多,银行折上只有412元的分红。张训纪说,母亲每年还能拿到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金600元,这样加起来一共有1000 多元,虽然不多,可是对老人的生活来说也是一种细水长流的稳定收入。            

  更重要的是,由于合作社运作得当,从目前的势头看,每股的资产正在朝着10000元的大关迈进。

  这样的收益,来自慈溪市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所谓社区股份合作制是指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将原有的村经济合作社改组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使原有的集体房产、土地、历年积累等资产既不“平调”又不“分掉”,还能发展壮大。

  已成为慈溪中心城区的浒山街道所辖的区划,绝大多数都是“撤村建居”形成的。浒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王伯君说:“浒山街道有20多个村(社区)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造。从实践效果看,集体资产普遍实现了保值增值。并且由于股份制改造,确实让所有村民都享受到集体资产增值带来的好处!可以说,社区股份合作制在宁波的城市化推进中起到了良性推进剂的作用!”

  对此,一些乡镇领导的体会很深。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撤村变居,土地整治的需要越来越迫切。但被涉及撤并的村民往往出于对未来生活担心,对集体资产分配与管理的考虑而不愿变化。由慈溪农民自己实践摸索出来的社区股份合作制很好地解决了这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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