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促进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分论坛举行
加强交流合作 修复历史创伤
本报记者 陈黎明 娄晓涵
■ 本报记者 陈黎明 娄晓涵
亚太地区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祥地。然而近代以来,殖民主义、战争劫掠、非法贩运等导致大量文化遗产流落他乡。促进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是修复历史创伤、保障原属国人民文化权利的必然要求。
10月18日,第四届“良渚论坛”“守望:促进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分论坛暨“文化财产归还和返还:共识与合作的新形式”亚太地区对话会在杭州举行。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与相关地区20个国家以及中国有关部门、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100多名代表,围绕文化财产归还和返还的良好实践与创新合作路径、政策进展与机制建设、来源透明与知识生产、道德原则与专业责任、利益攸关方参与等核心议题进行讨论。
今年5月,荷兰正式将一套11世纪朱罗王朝时期的铜版文书归还印度。印度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使维沙尔·夏尔马介绍,这套铜版文书是朱罗王朝现存最具历史价值的文献记录之一,经过十多年外交努力,荷兰于今年将这批文物移交印方。
在推进流失文物返还方面,亚太地区贡献了不少成功案例。2023年7月,澳大利亚国家美术馆向柬埔寨返还3件青铜佛像;2018年,德国返还越南18件文物;2025年5月,长沙子弹库战国帛书第二卷《五行令》、第三卷《攻守占》,从美国史密森尼学会国立亚洲艺术博物馆回归中国……
“每一次文物返还都是一次胜利。”荷兰驻华使馆文化与公共外交参赞熊英丽说,返还文物不仅纠正历史不公,有助于增进各国间的信任,也是促进不同国家合作交流的契机。
一系列成功案例印证了加强交流合作的重要性。嘉宾们表示,“良渚论坛”为推进流失文物返还提供了分享经验、开展合作的有效平台。“此次对话会不仅有助于推进返还工作,也将丰富国际社会的思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应急局局长克里斯塔·皮卡特说。
推动文化财产归还和返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政策与机制建设。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为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和追索流失文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框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及文化财产归还和返还部门代理主任米丽亚纳介绍,目前已有150个国家参与缔约。在该公约框架和影响下,不少国家完善国内立法。
文物回归之路依然面临不少挑战。如对话机制不健全、人才欠缺等。与会嘉宾呼吁,要坚持多管齐下,推进完善相关法律,促进溯源研究和交流对话,进一步提升文物返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