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阵痛,让商事调解更规范
朱狄敏 曹铭轩 蓝芊楹
■ 朱狄敏 曹铭轩 蓝芊楹
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持续迭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商事纠纷化解体系被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2026年5月,全国首部《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近日,浙江召开加强调解工作暨推进商事调解现场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全省调解工作走前列作示范。
多年来,浙江依托全国试点先行优势,培育律师调解工作室与民非调解组织两大主体,累计化解商事纠纷56.87万件、减负近9亿元,走出一条市场化、专业化的新路。然而对照新规,一系列问题逐步浮出水面。其中,三类突出短板当下就要着力破解。一是机构身份“不匹配”,存量业务面临合规洗牌。律师调解工作室是主力,但新条例要求发起主体须为非营利法人,律所性质与之相悖,存量业务面临转型。二是准入门槛“陡然升”,专业人才供给捉襟见肘。此前调解员招聘的门槛较低,但新规要求持法律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多数在岗人员将难以达标。三是收费规则“模糊账”,企业择选信心难以建立。
条例实施带来的发展压力,本质是商事调解从粗放试点迈向规范专业的必经阵痛。立足浙江实践基底,对照条例标尺,当务之急是找准契合实际的发展路径。
平稳完成合规改造,让存量机构有路可走。存量机构的转型阵痛客观存在,但政策不能只“踩油门”不“给路标”。省级层面应尽快出台转型操作指引,明确“谁能留、怎么转、何时改”,给律所调解室和民非组织一个清晰的过渡期和整改路线图。
系统培育专业力量,让商事纠纷有人能解。新规旨在确保调解员的资质,而不是把现有人员“一刀切”地清退出场。平稳过渡的关键在于“老带新、新接续”,同时,应打通高校、行业协会与调解机构的协同培养通道,加大金融、知产、跨境贸易等紧缺领域的人才定向供给。
补齐配套短板,让企业选调解心里有底。企业不选调解,很多时候不是不需要,而是看不透——收费多少没准谱、调解协议能不能执行没把握。全省需要一个相对统一的收费指导标准,把账算在明处;更需要打通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仲裁之间的衔接通道,让调解协议真正“落地有声”。企业信任了,商事调解的“活水”才能流动起来。
商事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落子。浙江应搭乘国家推进商事调解的东风,系统性破解堵点,平稳完成体系重塑,以低成本、高效率、专业化的商事调解服务,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