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试水氢能领域“以碳代偿”碳普惠交易
记者 沈烨婷 通讯员 陈鹏军 付鹏程 王翔宇
本报讯 (记者 沈烨婷 通讯员 陈鹏军 付鹏程 王翔宇) 近日,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海盐某公司进行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该公司通过购买300吨二氧化碳的核证减排量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即“以碳代偿”。
这是嘉兴港区通过交易氢能车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首次探索,也是氢能领域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用于生态补偿的成功案例。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是指将小微企业、社区居民、绿色出行等场景下产生的减碳行为,经过量化核算、核证备案后形成可交易的减排量资产,企业或个人可通过购买该减排量,用于抵消自身碳排放、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或完成碳中和目标的市场化机制。“此次‘以碳代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相衔接,不仅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提供了市场化、多元化的新路径,也让碳普惠减排量的生态价值得到实质性体现,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低碳发展的双赢。”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表示。
此次交易核心的300吨二氧化碳源于氢能集卡替代传统燃油货车应用。自2022年首批氢能集卡投运至今,嘉兴港乍浦港区已累计投放100辆49吨级的氢能集卡,替换了全港三分之二的传统重卡,成为全国港口大规模使用氢燃料电池集卡的先行者。这些氢能集卡加一次氢仅需15分钟,能实现450公里续航,较传统油车运营成本降低15%,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近1万吨。
近年来,嘉兴港区以国家级减污降碳试点为总抓手,聚焦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氢能交通等领域,积极开展碳普惠实践,2024年以来,累计完成减排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核证1072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