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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开盒” 早上锁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开盒挂人”案件,两名被告人在境外社交媒体创建了3万多人的群组,并在里面公布了3000多组公民个人信息,对这些被“开盒”的公民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此前,“百度副总裁女儿‘开盒’”“被家暴16次女子遭‘开盒’”等事件,接连引发热议。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有此遭遇的不在少数。有人仅仅是因为网站评论区的一次口角,或者虚拟网络游戏中的某个争论,便被他人“暴力开盒”,身心遭到巨大伤害。

  如何解决“开盒”问题?说到底关键还要从源头上去阻止。

  有媒体指出,此番网络“开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海外社群网站上的非法数据交易,这就带来一个问题:由于司法管辖权的限制,对这些非法交易,国内执法机关可能鞭长莫及。而跨国执法需要调动的资源太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目前在实践层面也缺乏成熟有效的探索。

  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对肇端于海外网站上的网络“开盒”,就只能作壁上观、任人宰割?答案是否定的。即便施害者是从海外暗网上购得公民个人隐私数据,但归根到底这些数据是从国内流出的。所以,只要压实国内有关部门、机构的隐私保护责任,同样可以阻断这条非法网络“开盒”链条源头。

  首先,负有收集、保存、传输公民隐私数据的部门应该守土有责。此前有警务、房产、银行等部门被曝光过存在“内鬼”贩卖个人信息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循迹调查,堵住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的公民数据非法交易漏洞。

  其次,平台应继续压实网民隐私保护的主体责任。关于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不论是《民法典》《刑法》,还是《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等各种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

  各大平台近年来纷纷出台了各种反网暴手册或个人隐私保护公约,对隐私安全、风险提示等基本都有涉及。但是,对于以网民数据为核心资产与商业模式基础的平台而言,到底在履行公民隐私保护责任方面发挥了多大作用,可能还需要打一个问号。相关报道指出,(平台)安全管理的疏失、无孔不入的泄密,助长了“开盒”现象的蔓延。所以,对于掌握海量网民隐私数据的平台而言,必须筑牢网民隐私保护防火墙:技术上科技向善,不作恶;管理上,要严防内部人员及合作伙伴泄露,严厉打击企业腐败,杜绝非法交易。

  守住公民隐私泄露的关卡,就是抓住了网络“开盒”治理的“七寸”。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平台,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主体。让它们负起责任,不能只靠自觉,更要靠刚性而严密的监管。当然,网络“开盒”治理是一个长链条,离不开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干预阻断、事后追责惩戒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我们也要关注网暴治理法不责众、公民网络素养提升、理性舆论氛围涵养等宏观议题,这需要不同部门、不同主体通力协作、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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