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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周刊

打造“大平安”建设体系的省域样本

  2004年4月22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开展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历届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擘画的平安建设宏伟蓝图,一任接着一任干,久久为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浙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共同富裕建设为契机,围绕平安建设的价值目标、政策制度、协同工作、评价监督,打造了“大平安”建设体系的省域样本。

  平安浙江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完善价值目标体系,筑牢共同富裕的平安底色。“大平安”理念强调社会安全与经济发展不能互相割裂,必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浙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坚决以“除险保安”长效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践证明,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环境具有显著的“筑巢引凤”效应。2023年上半年,浙江实际使用外资达129.4亿美元,进入全国三甲。从2003年到2022年,浙江地区生产总值从9200亿元增加到7.77万亿元,经济规模超过了发达国家荷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浙江不断强化医疗、养老、就业、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始终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多样化,浙江提出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平安公共产品供给,针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执行一件事”、“车检一件事”等改革,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在共同富裕建设的大背景下,浙江大力推进社会安全和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以更好地保护低收入群体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平安类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公益创投。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平安建设的强大政策合力。一是为党建统领平安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持续开展平安建设“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领导小组会议、平安办主任例会、平安办全体成员会议、平安建设工作报告、明察暗访等规章制度。二是持续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率先发布《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给海量数据系上了“安全带”,《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有力促进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各设区市针对电动车、出租房等热点问题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杭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三是为平安建设融入共同富裕建设大局提供政策支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并明确目标、内容、要求、路径等。省委政法委适时制定《关于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各个政法单位出台配套文件,形成政策合力,成体系地推进平安护航共富建设。

  建强协同工作体系,打造平安建设的整体智治模式。经过多年实践,浙江建立了“基层强执行、县级负主责、市域抓统筹、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强化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左右协调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工作体系。县级社会治理中心集联合接访、诉讼服务、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多功能于一体,发挥出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作用。至2022年,9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社会治理中心,各类矛盾纠纷办结率达92.97%。“基层治理四平台”具有“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功能性模块,有效破解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基层治理难题。全科网格建设推动市场监管、消防、综治等各类基层网格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管。2022年,浙江省建强8.5万个网格、45万个微网格。协同高效得益于数字赋能。近年来,浙江深入实施《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浙江省政法智能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1338”数字法治系统,在政法一体化办案、“浙江解纷码”、“民呼我为”、情指行一体化、平安风险预测预警防控等多跨场景建设中率先突破。“公安大脑”“全域数字法院”“数字检察”等改革,推动了机制、技术、组织架构的重塑性变革,平安建设的整体智治模式基本建成。

  创新评价监督体系,构建全方位绩效评价闭环机制。经过20年的实践,浙江建立集“内部考核、外部评价”于一体的绩效评价体系。在平安考评机制上,构建集“结果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督查暗访类指标、群众安全感测评指标、创新项目加分指标”的“4+1”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月报月评、暗访检查、领导抽查的考评程序方法;将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2018年起,浙江公开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平安指数”,每月定期反映全省各地平安情况。在外部社会评价上,浙江每年委托统计部门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及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度进行抽样调查。国家统计局调查得出的浙江群众安全感指数,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浙江各级各部门坚持“工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的理念,比如多地公安建立民意感知体系,对办事群众开展全量回访,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执法质量与服务能力。过去20年,浙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从90.8%上升到99.28%。

  平安浙江建设带来的重要启示

  二十载的平安建设先行先试带来许多鉴往知来的重要启示。这些启示蕴含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内在规律、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对于新时代新征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平安建设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平安建设各主体、各领域、全过程,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平安建设的“主心骨”,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人民民主是平安建设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关心每一项“关键小事”、解决每一件具体纠纷上,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民参与平安建设越广泛,意愿表达得越充分,平安建设的民意基础则愈加厚实。浙江被公认为国内最具安全感、最公平、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根本原因在于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做平安浙江建设的最终评判者。总之,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才能真正把握好平安建设的根本宗旨和前进方向。

  坚持秩序与活力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秩序是平安建设的直接目标。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向好提供环境支持,是个体安居乐业和社会焕发活力的前提和保障。活力是平安建设的应有之义。要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重视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使每个社会细胞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要加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激发社会创造热情。要建立弹性有度的制度约束,既让社会成员依法依规行事,又搭建开放容错的创新空间,杜绝“一刀切”的刚性管理思维。良好秩序确保国泰民安,社会活力为人们参与平安建设和实现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动力。平安浙江的密码就在于始终将平安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大局中加以谋划,不断找准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坚持法治与德治的刚柔统一。法律规制为平安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平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全面对照平安建设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要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树立调解优先的解纷理念。要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治理作用,不断健全基层社会共同体创制软法规范的准则、守则、指引等,培育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应深化健全“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模式,持续提升柔性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力促“柔性执法”释放“刚性力量”。道德教化为平安建设提供内生性善治动力。平安建设要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德主刑辅、明德慎罚”“以和为贵、息诉止讼”“重义轻利、义在利前”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营养和智慧。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平安文化,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必须寓道德于法律之中,建法律于道德之上,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刚柔并济的平安建设体系。

  【执笔人:邵安,特约研究员,浙江警察学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


浙江日报 理论周刊 00006 打造“大平安”建设体系的省域样本 2024-04-15 浙江日报2024-04-1500006 2 2024年04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