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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治理

街道人大
大有可为

  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为适应新情况新要求而设立的基层人大工作机构,肩负着“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大历史使命,其意义与作用非同一般,值得关注。

  近年来,全省各地人大工作者凭着“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积极作为,街道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在服务代表、反映民意、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地方改革发展、推进基层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杭州萧山区的街道人大工作,就是有力的证明。但是,部分街道人大工作也存在意识不强、职责不清、力量不足、机制不顺等问题,有的地方存在重乡镇人大建设、轻街道人大工作的现象;有的领导在工作统筹和重点工作部署上,没有真正将街道人大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有的街道人大工委要承担辖区其他各种工作任务,出现“专职不专、兼职不兼”等现象……亟待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机制。

  如果说,街道人大工作过去是因为法律地位不明确,存在“名不正、言不顺”情况的话,而今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去年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为各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接下来,就要看各地的作为了。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街道人大工作亦如此。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既不同于乡镇人大,又不同于人大常委会的其他工作机构,其性质和地位特殊:在工作体制上,既要接受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又要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内容上,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相对比较单一,更具有专业性,而街道人大工作直接面向基层,职责范围更为宽泛,工作的综合性更强。因此,做好街道人大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面面俱到,必须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把法律规定可以做、街道党工委要求做、人民群众盼望做、现有条件能够做的事情做实、做细,切实增强街道人大工作实效。

  相比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是一个新事物。虽然有待发展,也往往更具活力。相信各地街道人大工委只要找准定位,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和坚持,一定会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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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可为
2016-03-24 12826511 2 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