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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浙江国土

2020年底,实现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底翻一番

“六轮”驱动 实施“亩产倍增”计划

  本报记者  秦正长

  我省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短缺,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是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必然出路。为切实提高全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6月17日,一份“亩产倍增”实施方案,新鲜出炉。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翻一番

  翻阅这份实施方案可以看到,即将实施的“亩产倍增”目标明确:“通过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基本形成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节约集约用地体制机制,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土地利用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单位建设用地GDP有较大幅度提高。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底翻一番。”

  翻一番,这是资源小省浙江的雄心。

  手上的这份方案,细化目标指数,精心设计规划:按照“优化布局、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抓住规划、计划、供应、监管等关键环节,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工业用地平均投资强度比2010年增长40%;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比2010年下降75%。

  为此,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突出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加强准入管理,建立产业项目准入联审制度。探索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科技型创业创新项目用地。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从源头上遏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修订《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逐步提高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准入门槛。

  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

  作足“增量”文章之后,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力,提高其利用效率。力争到2020年,全省单位工业用地总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

  具体路径有三。推进工业用地挖潜增效活动。积极推进“空间换地”,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压缩绿地和辅助设施用地,扩大生产性用地;通过厂房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实施“零增地”技改,追加投资,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

  推进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活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原厂房,依法依规兴办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物品储运等服务业。

  推进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试点,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批而未用土地:“减量加速”

  闲置土地,一直是节约集约用地的软肋。方案明确:减少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利用速度,力争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到2020年底比2010年底下降30万亩。前三年新供建设项目用地按期开工率达到90%以上。

  严格落实“双挂钩”制度。制定批而未用土地利用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对“双挂钩”制度的执行力度。

  这是一场攻坚战。方案规定:2005年以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应在2014年底前基本消化完毕。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动态监管,建立不定期通报制度。

  强化对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供后按期开工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防止土地资源闲置浪费。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

  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低效用地利用效率,力争2011年至2020年累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0万亩。

  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清查,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打好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基础。

  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探索解决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政策性、法律性难题的方法和途径。

  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分类处置。结合“三改一拆”三年行动部署,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进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分类处置,提高低效用地再利用效率。

  开发区(园区)用地:

  “集约高效”

  在全省建成一批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

  建立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对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评价,对达到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予以通报表扬;组织开展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评选,在全省建成一批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

  突出开发区(园区)产业导向,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推动现有建设用地整合利用,加快开发区(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加强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监管。定期开展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调查,更新开发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加强开发区(园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处置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改革创新”

  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力争在差别化土地供应管理、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健全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探索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旅游设施等用地的差别化供地、地价政策。

  深化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改革。加快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

  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建设用地加快开发利用的激励约束政策,建立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强化产业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监管,探索建立企业用地诚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存量产业用地退出机制。


浙江日报 浙江国土 00012 “六轮”驱动 实施“亩产倍增”计划 2013-06-24 浙江日报2013-06-2400008 2 2013年06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