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监局优先配置
小微企业金融资源
张薇
张薇
8月17日,浙江银监局批准了台州银行杭州分行在杭州地区批量化筹建3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这也成为浙江省内首批获准筹建的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为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浙江银监局对设立专业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支行试行批量化筹建、开业,并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小企业专项金融债,推动小微企业金融资源的优先配置。
2012年,浙江银监局计划在全省(不含宁波)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95家,其中51%的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在机构设立上,对推进小微企业贷款成效明显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化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最多可一次设立5家。在市场定位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授信对象仅限于小微企业和个人。在监管上,浙江银监局通过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及时对偏离市场定位的机构采取包括责令改正、限制资产业务、停止新机构准入、行政处罚等相应的监管措施。
此外,浙江银监局还积极支持与鼓励小法人银行机构发行小企业专项金融债。该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相应贷款不纳入存贷比指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不足的矛盾。截至8月22日,我省(不含宁波)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专项金融债已获批175亿元,其中杭州银行80亿元、台州银行15亿元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公开发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50亿元已完成全部审批正在组织发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30亿元金融债也已完成银监会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