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少女被判刑
本报丽水8月16日电 (通讯员 章露 记者 黄宏) 今天,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3年。
2009年9月,程某的母亲在街上看到行乞的女孩陈某,便将陈某领回家。程某明知小陈未满14周岁,却仍与她共同生活居住,还在2010年7月生下一个儿子。
后来,陈某在丽水打工,认识了30岁的吴某,两人好上了。今年5月19日晚上,程某带着朋友来到吴某的出租房内将陈某强行带走,准备将她送回老家,吴某立即报警。于是,程某先前的事也“抖”了出来。
6月3日,程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逮捕,7月25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