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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镇干部醉驾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陈敢 通讯员 朱利明) 日前,天台县街头镇原人大副主席梁新凡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梁新凡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4月29日,梁新凡中餐喝酒后独自驾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时发生刮擦,造成一死一伤。经检测,梁新凡当时酒精含量达120毫克/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镇干部醉驾被判刑 2011-08-11 2101709 2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