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冯根生“300万元持股”风波

  1997年10月6日,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青春宝”)董事会作出决定,实行“企业内部股份制”改造,从公司现有的净资产中划出15%作为个人股,卖给员工和企业的经营者,通过“工者有其股”,把员工、经营者和企业的长远利益紧密地捆在一起,更快更好地发展壮大“青春宝”。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总裁冯根生至少要认购2%的股份——计300万元。对此,冯根生直言:“我买不起!”一时间,作为青春宝集团的创始人,被国内外媒体誉为中国中药行业“国宝”的冯根生能否购股留任?成了公司上下关注的焦点。

  10月15日,《钱江晚报》刊登《冯根生,该不该持300万元股?》一文,将青春宝集团的改革公之于众,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省内各报开辟专栏,组织各方面读者参与讨论。《人民日报》、《文汇报》等在全国极有影响的报刊,以及电台、电视台等,纷纷转载报道。对此做法,既有热情肯定,也有坚决反对,还有强调要规范操作。既有专家学者的严密论证,也有企业家的激情呼吁,更有广大职工的畅所欲言。

  讨论持续了半年多,“青春宝”转制和冯根生持股问题都有了圆满的答案。1998年6月初,杭州市政府在大量论证的基础上,对“青春宝”的改革思路给予了肯定,同意将“青春宝”国家股的50%有偿优惠转让给职工持股会,转让价格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优惠折让10%,一次性付款的再予以10%的优惠,作为对全体职工多年来为国家、企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奖励。不久,冯根生也决定以自有资金30万,银行贷款270万的方式,全额认购企业总股份的2%。

  在冯根生持股300万的影响下,持股改制的浪潮在浙江奔涌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杭州、在浙江,找到了改革之途,发展之路。

(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冯根生“300万元持股”风波 2011-05-30 1978645 2 2011年05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