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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热评贪面子,失位子

  朱海兵 

  

  这些年来,各地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层出不穷,影响很坏,却极少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有关负责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或者违法干预投资项目决策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某些领导干部来说,得到“面子”,又不失“位子”,这样的“政绩工程”自然多多益善。于是,或违规投资项目建设,或违法干预投资项目决策,简直就像小孩子玩积木,随性而为。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只要领导一句话,不管规划不规划。”

  事实上,各种奢华荒唐的形象工程,可能个别领导得了短暂的“面子”、“政绩”,但损害的是政府的形象,浪费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杜绝“政绩工程”,需要落实责任追究为重点,发挥行政、司法、媒体等多重监督的作用。

  广州的做法,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要让一味追求“政绩工程”的人,不仅可能失“位子”,还可能被判刑。这样一来,相信那些官员们在追求评功摆好的“面子工程”时会有所收敛。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热评贪面子,失位子 2010-09-17 nw.D1000FFN_20100917_4-00011 2 2010年09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