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拍卖公告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06年6月9日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的委托,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浙江省新昌钱江茶厂等14户资产包,为了使拍卖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新昌钱江茶厂等14户资产包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债权和物权)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44.11万元(债权利息截止2006年3月20日)。起拍价16万元。
本次拍卖设保留价。
二、拍卖方式: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三、报名参加竞买必须提供或签署下列文件:
(一)1.法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拍卖时还须携带法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拍卖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2.其他经济组织:核准或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原件、负责人任职证明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拍卖时还须携带单位公章与负责人的印章,受负责人委托参加拍卖的须携带负责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拍卖时还须携带印章,受委托参加拍卖的须携带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二)竞买人签署的《竞买人声明》;
(三)竞买人同意拍卖人声明的书面意见;
(四)竞买人法律顾问承诺函。
特别提示: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关联人。
四、上述文件或证件,经拍卖人审查认为合法、有效则确认有效竞买人的资格,并由拍卖人通知竞买人向拍卖人交纳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须于2006年6月20日上午11时前到本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账号:331066170010141016920)。
五、竞买人向拍卖人交纳保证金后,由拍卖人发给《竞买证》方可参加拍卖。如竞买人竞得标的,保证金则作为首付款;如竞买人未竞得标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回,但不计算利息。
六、竞买人可向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索取《浙江省新昌钱江茶厂等14户资产包清单》。
七、委托人现通知各有关债务人(含保证人和抵押人)特别注意下列事项:1.债权将转让他人,从拍卖成交之日起应向买受人履行债务,应履行债务中的利息计至2006年3月20日止;2.各债务人(含保证人和抵押人)可对买受人催讨行为的合法性予以监督,如有不合法之处,债务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本公告发布日后买受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与委托人无任何关系。
报名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浙江医药大楼813室
报名、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6月20日上午11时
拍卖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浙江医药大楼8楼本公司拍卖厅
拍卖时间:2006年6月20日下午3时
联系人:吴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08026 13357192831
为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快有效处置不良资产,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定于2006年7月12日对拟公开拍卖处置的杭州市区、杭州郊县、宁波、温州丽水衢州等地区四个资产包的拍卖机构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聘。有关四个资产包的情况参见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的资产处置公示。凡浙江省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拍卖机构,均可于2006年6月16日到我办领取招标文件。
1.在浙江省内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从业时间1年以上,注册拍卖师2人(含)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除注册拍卖师外,有固定的其他专业从业人员;
3.近两年(或成立)以来接受过五项以上拍卖委托,并由自有专业人员独立完成拍卖并成交;
4.近两年(或成立)以来连续赢利;
5.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经营行为违法被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处罚。
对参加投标的拍卖机构,我办将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
除我办原有备选拍卖机构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拍卖机构情况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注册拍卖师证件、资质证明等文件。
我办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综合考察各拍卖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机构规模、信誉状况、拍卖业绩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平竞争,择优选择资产包的拍卖机构。
自即日起,我办接受拍卖机构的咨询。
联系人:陈涛岸 邱端端
电 话:(0571)87836733 87836731 传真:(0571)87836734
地 址:杭州市清泰街499号金隆花园金梅轩6楼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公开选聘资产包拍卖机构的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