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5月26日消息 “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6日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对新时期环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周生贤把环评工作形象地称为“控制闸”“调节器”“杀手锏”。他认为,环评工作承担着促进宏观调控、促进区域经济优化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的任务,要在环评中充分体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新理念。通过规划环评,将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落实到具体规划中,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要在环评中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要通过环评,排除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消除历史遗留的环境欠账、布局性环境风险、结构性环境隐患。
周生贤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社会作出七项承诺。这七项承诺是:
第一,便民高效。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按时办结,文明办公。
第二,公开透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做到“三公开”:办事程序时限一律公开,准入审查条件一律公开,审批办理结果一律公开。
第三,接受监督。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项目,事先公告受理信息、事中公示审查进展、事后公布审批结果。
第四,廉洁自律。绝不向任何单位指定环评机构,绝不参与任何有偿中介活动,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绝不收取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绝不参加任何不合规定的娱乐活动。
第五,公平公正。环评资质管理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把关”;在日常管理中对所有环评单位及人员一视同仁;在考核监督中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处。
第六,严格审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第七,强化验收。“三同时”验收中,对监管不力、漏管漏批的限期整顿;对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使用;对环保设施同步建设、依法申请验收的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