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浦东新区成为“国”字号试点地区不到一年,天津滨海新区的正式身份确立也才20多天,深圳的综合改革只是停留在“地方粮票”中,但是,它们各自的综合配套改革却早已启动,而且已经程度不同地遇到了困惑与问题。
2月24日,在深圳银湖的“中国脑库”,不公开地举行了第一届“沪津深三城论坛”,主题就是:“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来自3市的近60名重量级学者和官员,共同研讨关于综合改革的操作问题。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三地显然都打算通过行政区划方面的调整来推动综合配套改革,上海一直热烈讨论的是“二级市”构想;天津计划对滨海新区内的“五个行政区、三个功能区”进行整合;深圳则正设想剥离街道办以下行政部门的经济管理职能,使之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社区管理机构。
不过,三地学者都承认,难度很大,阻力不小。
从广度上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文化生活、社会和谐、生态环境等。
从深度上看,综合配套改革会触及一些体制内核问题,可能会是一些经济、社会、法制等制度的再造过程,也是一个整体制度创新的过程。改革将更多地涉及不同利益群体、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既需要总结和一定的破与立,也需要较高的操作艺术。
若将制度创新划分为三个层面,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这种趋势。一是项目层面的创新,早期中央的放权让利多属于这个层面;二是与项目相配套的政策层面。比如土地批租、外资优惠政策,这都是推动项目的政策;第三个层面就是推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如何和国际惯例相接轨,这是更深的一个层面。
综合配套改革的推动方式,目前是以地方为主来推动。因此,有专家建议,加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推动方式的结合。上海浦东成为第一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之后,中央各部委非常重视,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方式试点9条措施迅速出台,正是浦东金融部门和中央金融部门共同推进的结果。
而对于更多学者来说,他们还在思考另一些问题:国家对各地的综合配套改革是否应有不同的支持政策?如何寻找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结合点?国家层面是否应该加大对综合配套改革的领导力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经验能否复制?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