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具有重大而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和方面,法治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涉及到每个人。”《决定》起草组成员之一、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吴伟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分析了“法治浙江”建设的深远意义。
吴伟平首先从社会生活中最普通的小事谈起。他说,街上的交通灯就蕴含着法治的深刻社会意义。城市交通状况复杂,必须按照交通规则来维护秩序,这个规则、秩序上升到法的层次就是法治。现代社会必须依法治而治。这是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深刻社会意义:行法治之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吴伟平分析,在复杂的交通状况下,人们为了防止自己的自由被放任的自由所侵犯,通过立法并授权交通警察来维护交通秩序。同时,通过法治的架构来制约公权、保护私权,通过监督来建立防线,通过司法来实施救济,避免执法者滥用职权或故不作为。这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又一个深刻社会意义:施法治之治,推行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
吴伟平引用了一个经常传说的故事:一个青年前往一个法治风尚较好的地方,他交了一个女朋友,过马路等红灯之时,他看没车就冲过马路。女朋友等到绿灯过了马路,就同他分手了,说他这样轻易违法之人不可信。这个青年又到一个没有法治风尚的地方,又交了一个女朋友,过马路等红灯之时,女朋友看没车就冲过马路,而他则等到绿灯才过马路,女朋友又同他分手了,说他这样老实之人不可取。就此,吴伟平指出,不能把法治精神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法治就难以成为必行之法、必治之治。这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又一个深刻社会意义:兴法治之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风尚。
中国封建社会延续数千年,缺乏真正的法治风尚。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吴伟平认为,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答案。他说:“历史和人民选择党执政,党集中民智而领导立法,立法通过民主程序来实现,各类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治理,党对整个过程实施领导、监督和保证。这种治理是科学之治、民主之治、依法之治。在此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如党员要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要反映民意,公务员要依法办事,民众要珍惜权利、履行义务,就好比绿灯宜行、红灯要止。这也是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深刻社会意义:明法治之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小事情,大道理。”吴伟平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天天面对着红灯绿灯,时时联想着法治的道理,也愿人人都怀着理性的精神,共同为建设‘法治浙江’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