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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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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津贴”背后的政府考量
· “不吃皇粮”的农民 首次进入政府津贴发放视野
· “引进”还是“发展” 农村“人才制肘”的现实博弈
· 制度导向下的新农村发展愿景
· 从“补亏”到“奖富” 树一个农民发展能力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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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从“补亏”到“奖富” 树一个农民发展能力的“标杆”
  2004年6月,旨在激励人才发展的“40条若干意见”——《武义县关于人才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尘埃落定。这一具有指导作用的框架性文件做出明确规定,在县政府颁发政府津贴的范围中,给“不领国家工资”的农业农村优秀人才,留出每届10个单独的指标。

  然而,这并不表示,“奖富”与“补亏”的观念之争,能够就此划上句号。

  无论是武义还是我省其他地区,其实一直不缺少对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补贴和奖励。祖辈就在武义王宅镇岩宅村务农的高文兴对此印象深刻,“早些时候专门有针对农技人员的补贴,而对种粮大户的补贴,一直没有停止过。”

  傅利常解释说,种粮大户的比较效益不高,政府予以补贴算是一种“补亏”,而高文兴等人都是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各领域对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本身就是“先富起来的人”,让他们领取政府津贴,政策激励的意义远超经济意义。

  “补亏”无可厚非,但有限的财政资金,究竟该不该投向“先发户”?在农民津贴出台的过程中,这样的疑问困扰着大家。

  支持“奖富”的声音始终是主流。李顺宏认为,“先发农民”身上的创业精神、经营理念,尤其是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用技术,值得政府层面的激励和推广。

  县编委办副主任古宗耀提出,面向种粮大户的奖励针对的是“物”,激励粮食增产,而“农民津贴”针对的是“人”,目的是选拔人、培养人,打破“朝野之分”的“大人才观”一旦形成,对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将不可估量。

  诚然,组织部门一直在进行的“拔尖人才”评比工作,需要以论文和科技成果等为依托,而成为“致富领头羊”的农民,却是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者”的身份,不断在现实中验证自己的价值。

  2005年下半年,组织、人事、农业等部门几经讨论和筛选,“农民津贴”的候选名单确定下来。作为评审组的一员,要从已经精挑细选的38个候选人中打出10个钩,陈宗瑞最深的感受是“没法下笔”,“选这个怕漏了那个”。在他眼里,评审结果的意义,不止在于谁将获得政府津贴,而在于,谁将成为农民身边可以追赶的“发展榜样”。

  武义“农民津贴”的政策制定者说,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远的历史过程,必须要有可持续性。“否则,即使政府包办新农村建设,为农民修了路、建了房等等,但是,现在看起来是再好的基础设施,也会有老化的问题,如果农民的发展能力得不到提高,那么基础老化问题靠农民自己还是解决不了,新农村迟早还会变为旧农村。”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在各地兴起的“农民津贴”及其评选规则,无疑将被赋予“风向标”的寓意,引领农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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