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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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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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律师 参与涉法信访
· 不拿工资的信访协理员
· 不说“机关话”的调解员
· 作为“桥梁”的角色探索
· 维权救济的法治诉求
· “平安社会”的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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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维权救济的法治诉求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陈福宝,家里却有很多的书籍是关于法规政策的。平时一有空,他不去跟人打麻将,就在家里看书。因为懂法律,他还帮人打过离婚官司。

  65岁的王孟连,是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联东村人。30年前,他在参加九塘塘坝砌石时,在岩场被炮炸伤,双目失明,成了一级残疾,可惜当初没有工伤这个概念,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王孟连,只能靠街头卖艺为生。

  好打抱不平的陈福宝知道后,虽然也急着想帮王孟连解决困难,但他并没有马上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是花了近六天的时间,找到了当初和王孟连一起开岩的7位证人,用摄像机录下了他们的证言。查明情况属实后,他再把王孟连的遭遇向镇里作了反映。最终老王被镇里列入特困残疾人获得补偿。

  当了义务信访协理员之后,他反复告诉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要“凭规矩”、“讲道理”。陈福宝说自己越来越觉得依法维权的重要性,以前光凭意气用事,往往是事倍功半。

  “恰当地表达利益和权利诉求有助于有效地维权”,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建议,将信访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增强信访的法理含量。

  由于信访中更多涉及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行政问题,吴卫民说很多时候问题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来解决。他觉得作为民间组织的义务信访协理员团体,应该对政府的职能有更清楚的认识。“不仅要有热情接访的态度,更要注重调解过程中的证据和程序。”陈菊斐说新的信访条例出台后,很多方面体现了这样的精神。

  吴卫民承认,在与陈福宝的交流中,很多时候是一种“交锋”。鉴于义务信访协理员本身对一些政策法规认识上的许多局限,他认为协理员的作用更多的是在协助梳理。对于他们,“既要引导好,也要管理好”。

  据悉,蓬街镇正在考虑积极深化义务协理员制度,进一步构筑村级信访网的队伍建设。按照蓬街镇委副书记吴卫民的设想,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在村一级的作用,将他们聘任为“义务司法调解员”,与“义务信访调解员”形成合力,将信访工作进一步法治化和规范化。

  法学博士李秋学提出,实际工作中,应该加强合理的信访问题的司法化处理,即属于司法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转入司法领域(但必须基于信访当事人的自愿主张),他希望要在法治框架内完善信访这一非诉讼救济机制。

  可以跟政府的信访干部们一起坐下来谈工作,这让陈福宝感到很受尊重。现在做的这些事,他觉得比上访有意义,更能为老百姓说话,“我想我们现在已经走上人生的另外一条道路”。

  他期待着,能得到更多的公开承认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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